LPL Financial命令支付750万美元的FINRA罚款,超过电子邮件失败

金融业监管局表示,LPL Financial LLC必须支付750万美元的罚款不足的监督在2007年至2013年之间,超过2800万份业务电子邮件。这是SRO在电子邮件案件上施加的最大罚款。

根据FINRA的说法,LPL的监督和存储电子邮件的系统至少失败了35次。它认为,该公司没有成功履行其保留电子邮件,监督其代表并正确响应监管机构的要求的义务。SRO将这些问题归因于经纪公司未能将足够的资源投入到其业务迅速增长的情况下更新其电子邮件系统。

在电子邮件失败中:

•在迁移到成本较低的电子邮件档案中,无法访问数亿封电子邮件(8000万封电子邮件被损坏)
•不保留和审查350万个彭博消息在七年内
•未通过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第三方广告平台收到客户收到的电子邮件。

除了支付罚款外,LPL还必须建立一个150万美元的基金,以支付可能受到电子邮件失败影响的经纪客户。但是,通过解决此FINRA案件,经纪交易商并不否认或承认有不法行为。这家金融公司坚持认为,它是2011年向FINRA报告电子邮件的问题。它还表示,它已经彻底地重新设计了其电子邮件系统,政策和程序,同时与独立专家合作以制作确保采取适当的措施。

机构投资欺诈律师威廉·谢泼德(William Shepherd)与LPL声称没有不当行为的说法不同意:“一些观察家声称,该公司除了携带保险,并且没有监督其经纪人多年以外什么都不做。他们几乎都说,当他们要求一位客户OSJ考虑接管他们的监督时。换句话说,他们想成为某种清算公司,也能获得委员会的一部分。这种良好的行动并没有说明他们根本没有监督。”

FINRAalso claims that during its investigation into this matter, LPL made misstatements, including the statement that the e-mail problems weren’t identified in June 2011 when firm staff had information that could have allowed the issues to be sussed out in 2008. A LPL is also accused of making the misstatement that there were no red flags to help identify these e-mail issues when actually there were.

电子邮件系统问题导致该公司未能提供州和联邦监管机构要求的所有电子邮件。SRO推测,经纪公司甚至可能未能提出某些私人诉讼,而FINRA仲裁索赔人则提供了他们需要的电子邮件。

LPL支付900万美元用于系统性电子邮件失败,并向FINRA提出错误陈述,2013年5月21日

FINRA罚款LPL财务900万美元用于违反电子邮件的行为,路透社,2013年5月21日

更多博客文章:
LPL Financial继续留在监管机构的雷达上,股票经纪欺诈博客,2013年4月10日

LPL Financial命令因缺乏足够的监督而支付10万美元,这导致了客户不合适的投资,股票经纪人欺诈博客,2011年11月29日

SEC提交了有关是否使经纪人和投资顾问遵守统一信托标准的数据请求,股票经纪欺诈博客,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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