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是否对客户负有受托责任?

本周发表在板岩他谈到,尽管许多人可能会这么想,但实际上,经纪人并不欠客户受托责任,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好的建议。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一些经纪人不相信他们真的越界了,或者至少,他们不相信他们可以不受惩罚——当他们给出的建议不一定是坏的,但没有考虑到客户的最大利益时。

在过去,给经纪人这么大的回旋余地更有意义。经纪人的工作是买卖债券和股票,而投资顾问的工作是(现在仍然是)就财务目标和投资策略提供建议。后者已经遵循了受托人的标准,要求他/她在不考虑个人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

然而,现在投资顾问和经纪人之间的区别变得更加模糊了。经纪人现在也提供建议,投资顾问也为客户购买他们推荐的证券。bob200体育

美国证券bob200体育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现在建议制定一种通用的信托标准,该标准将同时适用于经纪商和投资顾问。《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赋予证交会制定统一受托标准的权力,该标准将要求经纪商承担比目前必须达到的“适宜性标准”更大的责任。在适宜性标准下,经纪人只要向投资者推荐一款合适的金融产品就可以达到标准,即使它对该客户来说不是最好的。

由于目前缺乏针对券商的受托标准,当投资者因为投资了一种被推荐但不一定是最合适的产品而蒙受损失时,受害的是投资者。这种标准的缺乏也会对a代理欺诈受害者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庭获得赔偿。对许多投资者来说,不能挽回损失意味着失去毕生积蓄,不能提前退休,生活水平下降,以及其他后果。

相关网络资源:
你的经纪人爱你吗?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Slate
证券交易委员会推荐经纪人、顾问的共同标准《商业周刊》,2011年1月22日
投资顾问及经纪交易商研究, SEC, 2011年1月11日(PDF)

大多数投资者希望为投资顾问和经纪自营商制定受托人标准,股票经纪人欺诈博客,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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